咨询: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可以公司内部评审吗?还是一定要外部专家评审?谢谢!!
回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4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31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第8条明确应急预案应该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及具体落实措施,应该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而预案应急演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其目的之一是为了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职责,改进处置技术。你单位应该结合企业实际及应急预案内容,针对性开展演练。2024-01-11
咨询: “中型规模以上企业”的划分标准,可否理解为同时满足《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中“中型工业企业300≤人数<1000且2千万≤年营业额<4亿”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这样理解带来一个问题,大型人数≥1000且营业额≥4亿的其他qiye,不满足“中型规模以上”,不须按照第二十一条第进行编制的预案进行专家评审,只需要论证?不合常理啊望解惑
你单位危险源和事故风险减少,涉及到主要处置措施等内容变更,需要重新备案。2024-10-14
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如果企业制定了一项综合应急预案、多项专项应急预案,并每年只演练一项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可否满足法规对演练频次要求?
咨询: 领导你好,请问由于企业无法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作,找到第三方安全机构帮助企业制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可不可以由第三方安全机构自已内部的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自制自评自审。因为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章 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谢谢!
回复: 您好!目前并未有专门法规标准规定对第三方安全咨询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对其资质进行要求。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此处的“中型规模以上”是指根据工信部牵头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有关要求界定的中型及以上企业。以工业行业举例,是指人数≥300人且营业收入≥2000万的企业。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你单位组织评审的专家符合相关要求即可。2024-04-09
咨询: 您好,2024年1月31日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4〕5号中规定:“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径送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时抄送本级有关部门”。针对该规定,想咨询两个问题:1、该处所说“部门应急预案”是否包括部门专项预案?2、“径送”的意思是指单独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么?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并未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模板,请结合企业实际,根据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即可。2024-08-13
回复: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部门应急预案是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方案,由本部门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径送”是指直接送达,“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径送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意思是授权应急管理部门代本级人民政府履行部门应急预案备案职责。综上,部门应急预案按照第二十六条规定直接送达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2024-08-23
咨询: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这里的每半年理解有点歧义,一种理解是“每个处置方案都要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一种理解是“处置方案每半年有一次演练即可”。比如企业有20个处置方案,一种理解是每半年演练20次,全年要40次,另一种理解是每半年至少1次,全年2次。请明确,盼回复,谢谢!
公司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和建筑行业等方面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2024-01-31
咨询: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储存设施,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确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若某加油站经确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则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品的情形。那该加油站的应急预案还需要进行外部专家评审吗?
咨询: 我公司正在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请问应急资源调查清单、应急预案评审和批准页落款日期这三者的时间间隔是否有相关规定。比如:做完应急资源调查和评审,多长时间必须批准发布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部均需要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咨询: 请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是否有模板?专家签字后是否需要盖章?.
回复: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该《办法》第二十六条对危险性比较大的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另,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咨询: 是否所有企业都需要编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工作?我们属于小型服务企业,非生产制造的企业
咨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中的“带储存设施的”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第二款“本办法所称储存设施,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确定......”中的“储存设施”是否相同概念?加油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是否需要进行评审?
咨询: 我单位应急预案是2021年编制,并到当地应急局备案,但2023年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部分发生变更,除此之外无其他变化,2023年、2024年均做出修订,请问在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时,修订内容是否涉及2号令第37条所述内容,是否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备案呢
咨询: 我是粮食仓储企业的,请问由于主要负责人变更、部分员工离职或调岗而修订的应急预案,需要重新评审、备案吗?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贵单位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应急预案即可。如地方另有规定的请参照执行。2024-07-26
依据上述规章和标准规定,你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部分发生变更,若同时不涉及单位组织指挥体系变化、有关职责调整内容的,则不属于需要应急预案重新备案的情形。2024-03-15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所称“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储存设施”概念相同。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储存设施,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确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谢谢。2024-03-21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应急预案评审不区分内审和外审,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你单位组织评审的专家符合相关要求即可。2024-09-11
咨询: 您好,我是加油站员工,公司想邀请第三方安全咨询公司替我们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因为加油站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较高,想咨询一下,对编制加油站应急预案的第三方安全咨询公司和编制人员是否有特别的资格或资质要求?谢谢!
咨询: 您好,我公司属于小微文化公司,于2023年6专家评审进行了应急预案备案,今年涉及两项变更,法人变更,但公司主要消防应急负责人未发生变化,另有部分房屋拆除,锅炉拆除,故原应急预案中的锅炉爆炸,天然气中毒等两项风险源减少,其他未变的情况下,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咨询: 请问领导,关于应急预案中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分析出来的多种事故风险类型,如机械、车辆、触电、灼烫、物体打击等十余种,举例:像灼烫只有一个罐体表面温度过高,且已经采取张贴警示标识等安全防护措施,经过分析以后判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极低,那么可以只纳入到综合应急预案吗,发生事故后采取综合应急预案内的处置措施进行处置,不在单独编制专项或者现场处置方案。
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该《办法》第二十六条对危险性比较大的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未明确规定参加预案论证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内容。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执行。2024-05-29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咨询: 企业应急预案专项预案中有一项其他事故伤害专项应急预案中公司涉及触电、灼烫、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淹溺事故处置,每年两次演练必须覆盖上述所有事故类型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对应急预案的备案要求是否适用于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咨询: 您好,施工现场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需要进行预案评审工作
依据以上法律规定:零售、批发贸易类不带存储,纯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和签字?还是企业自行论证就可以。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根据要求,燃气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也需要向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回复: 《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和《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立足为基层单位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提供“菜单式”服务,提出了参考性指导意见。基层单位在编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应急预案时,可参考借鉴。2024-01-17
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咨询: 新的预案编制导则要求增加桌面推演,关于桌面推演和桌面演练的区别,想咨询官方权威的解释说明
请贵单位根据相关界定标准对企业进行划型,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4-07-29
咨询: 应急的编制,需要包含租赁企业的危险分析和出现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吗
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你单位应结合地方相关规定和单位实际落实。2024-01-25
回复: 桌面演练与桌面推演两者所指基本一致,均对应国际上通用的“tabletop exercise”,意为桌面演练。2009年,原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专门印发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供各地各部门在组织指导应急演练时参考执行。其中明确规定“按组织形式划分,应急演练可分为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并对桌面演练的概念和组织形式等给予明确规定。2024-06-21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组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有关专家及有应急处置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请你单位根据规定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2024-06-21
回复: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这是对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
咨询: 请问,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的组长,可以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嘛?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组长担任嘛?如果不能,请问分别由什么岗位人员担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是否有模板?专家签字后是否需要盖章?
②建设单位编制项目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施工单位项目部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校车安全涉及多个部门职责。请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教育、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开展应急预案备案工作。2024-02-02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贵单位应结合集团下属工厂的实际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所在行业和地方另有规定的请遵照规定执行。2024-08-30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二十二条提到的“专家”是指从事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领域工作的,熟悉所评审企业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作特点的,具备丰富的安全生产或应急救援方面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贵单位应结合行业实际参考地方有关规定聘请专家参与预案评审。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统筹考虑确定现场处置方案等各类预案演练的频次。2024-01-10
你单位发生名称变更等情形,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请结合实际变更情况,对应急预案修订是否涉及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变更情形进行评估、作出结论。若不涉及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变更情形,则无需重新备案。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不同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途径。根据您的举例,不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均应对照条款去相关单位备案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请贵单位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备案。如地方另有具体规定的,请参照执行。2024-03-26
《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适用范围
咨询: 企业按计划开展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专项预案演练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是否需要按照7月1日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规范》AQ9012 -2023开展企业应急救援评估?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贵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原则上需要重新编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如地方另有规定的,请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2024-09-24
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贵单位应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行业、地方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确定演练频次,确保演练取得实效。2024-07-24
①建设单位编制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比如说:甲方在某地有煤层气勘探项目进行招标,乙方中标,承担了勘探施工任务。那么去当地应急管理局备案的相关方,是业主方甲方,还是施工方乙方呢?谢谢答疑解惑。
企业的预案基本上大多数都时花钱做的,有时候花了钱,备了案,也会存在问题,检查中常见预案风险辨识全的现象.............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根据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重新备案。
咨询: 公司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辨识出了坍塌和机械伤害的风险,针对坍塌和机械伤害风险在预案文本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中以及综合预案中指明了处置措施,还需要单独编制坍塌和机械伤害专项预防或现场处置方案吗?
咨询: 一个40万KW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采用平行发包建设模式,应急预案应该如何组织编制?是以下哪种或是其它?
咨询: 我单位是新名字叫 新能源事业部电力分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是按照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一套领导班子的运行模式,由新能源事业部和电力公司重组整合成立,原名字XX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实体和公章仍然有效,主要负责人发生了变更,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风险、应急资源等等均未发生改变,这种情况是否应急预案还需要重新修订、外审和备案吗?
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回复: 您好,目前并未有专门法规标准规定对第三方安全机构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要求。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您咨询的问题主要涉及应急预案重新备案等有关规定。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建筑行业相关法规和标准,对施工单位和项目管理机构编制应急预案进行了规定。
咨询: 本公司所辖多座雨水泵站,工艺、工艺参数、设备型号、设备数量、风险源均相同,仅地理位置不同,但均在同一功能区域内,相邻距离不超过5公里范围,现已针对雨水泵站编制有专项应急预案,请问是否需要对每一座雨水泵站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即一站一案?此外,如需一站一案,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要求,每半年一次,上述各站均需要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吗?还是统筹组织?
回复: 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所称“储存设施”概念是相同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储存设施,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确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若某加油站经确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则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情形。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该加油站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2024-03-08
实施评审人员回避制度,是为了确保预案评审过程的客观、公正。原则上,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单位存在一定关系,可能影响预案评审的客观、公正性的情况,可视为有利害关系。2024-08-3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企业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查阅企业资料,编制的应急演练计划只有专项和现场处置,是否可以专项演练内容包括综合预案,或只演练专项预案即符合要求。
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的应急资源调查清单、应急预案评审和批准页等相关问题
咨询: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37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问题:假设应急预案在2021年新修订并发布实施,在2024年重新评估后需要修订,请问修订后需要重新评审吗?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有定期评估、预案演练评估、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总结评估,评估的重点各有不同,但目的均是为了分析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而更好的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预案组织评估后,如评估结论明确为不需要修订的可不进行修订,仍沿用原预案,原预案不需重新编制、公布、备案;如预案修订不涉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内容的,无需重新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是由业主方甲方,还是由施工方乙方去相关的应急管理局备案呢?
咨询: 领导您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我司有18项现场处置方案,并未推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请问一年应当执行多少次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
咨询: 我单位下属加油站罐容发生变更,加油站等级由三级站上升为二级站,除此之外无其他变化原有应急物资满足要求。请问,加油站在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时,修订内容是否涉及2号令第37条所述内容,是否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备案?
咨询: 公司是建筑施工企业,已经编制了公司级综合应急预案并已经备案,施工项目部是否也要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咨询: 我公司2023年编制了应急预案,并于9月份在当地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2024年公司名称发生了变更,但组织机构、应急救援职责等都未发生变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事故发生后未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是否适用于《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进行处罚。谢谢。
回复: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修订并重新备案的情形。如果发生公司名称变更情形,需要重新编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2024-02-29
咨询: 您好,咨询一下加油站新增洗车房,且洗车房与加油站罩棚及罐区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其他情况均没有任何变化。是否需要按照应急管理部2号令第三十六条办理应急预案修订归档?是否必须按照2号令第三七条进行重新进行备案。现有加油站应急预案在有效期内。
回复: 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只要是生产经营单位均应结合单位实际对照相应条款编制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4-09-14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行业、地方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确定演练频次,确保演练取得实效。2024-07-02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并未明确应急资源调查清单、应急预案评审和批准页落款日期三者的时间间隔,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参照地方有关规定,按程序执行即可。2024-08-13
综上,如果企业制定了一项综合应急预案、多项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统筹考虑、灵活安排演练的内容、形式及频次,确保演练取得实效。2024-06-07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你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六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同时,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第十三条至十六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进行了详细阐述。
具体请参考第二十六条各款规定,如地方另有规定的请参照执行。2024-03-21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这里所指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企业与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有何不同?请指教,谢谢!
咨询: 2号令中对应急预案及其备案登记的有效期并没有作出规定,则综合2号令第35、36、37条内容,提出下列疑问,请给予解答:1.经过每三年一次的评估后,应急预案不需修订的,是否可沿用原应急预案,是否要重新编制、公布,是否要重新进行备案;2.经过每三年一次的评估后,应急预案需修订但修订内容不涉及第37条所规定相关内容的,应急预案修订后,是否需重新进行备案
关于应急预案中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后的类型都需要编制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疑问
依据上述条款,贵单位应针对雨水泵站编制专项预案,针对具体场所的泵站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这是对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每个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频次都是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回复: 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明确说明了哪些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需要组织评审或者根据需要进行论证。如你单位不符合第一款有关规定,则不需要进行评审,可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论证。2024-03-25
请你单位根据企业实际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应急预案。2024-03-25
咨询: 如果公司名称和股东变更了,公司地址、其他工艺等都未发生变化,已经备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还未到期,请问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需要重新修编和备案。
咨询: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请问《办法》中关于备案的要求是否适用于城镇燃气企业。
咨询: 请问煤矿上级公司的法人发生了变更,下属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零售、批发贸易类不带存储,纯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和签字?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这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年度演练频次的最低要求。
依据上述规章和标准规定,你单位主要负责人变更、部分员工离职或调岗,若同时不涉及单位组织指挥体系变化、有关职责调整内容的,则不属于需要应急预案重新备案的情形。2024-01-25
企业日常演练是否需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规范》AQ9012 -2023开展应急救援评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六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根据该法规规定,你单位若使用相关特种设备,应当编制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2024-02-20
关于预案评估、修订及备案等内容,如单位所在地方和相关行业另有明确规定的,请遵照执行。2024-02-18
作为小型服务业企业,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结合落实本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开展预案备案工作。2024-03-15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说明了哪些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需要组织评审或者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论证。如你单位不符合该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则不需要进行评审,可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论证。2024-04-11
咨询: 请问企业备案的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是否每一项都需要在年度内开展一次演练
咨询: 我公司是一家带有黑色金属熔融的机械企业,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是否需要外部专家来评审?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修订应急预案,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应当参照预案编制程序进行。若应急预案涉及上述内容变更且在编制过程中进行过评审,则修订工作需要重新评审。2024-05-31
请你单位结合地方有关规定以及企业实际,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备案相关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2024-04-16
回复: 已电话沟通解答。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储存设施,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确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若某加油站确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则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进行应急预案评审的情形,可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2024-03-27
咨询: 公司集团下属工厂多个二级厂,无独立法人,涉及多个不同的生产环节涉及主要危害因素不同,工厂是否需要单独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咨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